咨询
留言内容

留言者: 匿名
今年10月份,老板以无力支付总部资金为由,主动辞退我们五名员工(工资加老板共7名),并拖欠工资。
中间一直和他要,他以手上没钱为由推辞。
并且我手头上没有任何劳工合同及工资证明。
请问,我该怎么办,需要哪些文本,才可以有法律效益。
谢谢。
来自: 112.229.241.44 留言时间: 2012/1/13 12:33:06
回复内容 首先,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,要求劳动监察机构对其欠薪行为进行查处;其次,你们也可以向司法部门主张你们的权益。
回复: 周律师 回复时间: 2012/1/22 18:25:38
【关闭窗口】
 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 友情链接 | 管理登录